【探讨】同样是女婿,同样违反防疫禁令,为何洋女婿就能网开一面迁就照顾?
3月22日,《X民晚报》发布一则报道:《英国籍女婿不愿去集中隔离怎么办?居委会书记出妙招》——
报道中说:一位去过德国、法国、瑞士,最终通过台北转机回到上海的英国籍女婿到达小区后,丈母娘和妻子都希望他能去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,以免影响才2个月大的孩子,但英国籍女婿不太愿意。
各位看官,你们猜,面对不服从防控禁令的洋女婿,当地居委会是怎么伺候和照顾的——
下午,街道管理办工作人员以及居委会的工作人员,一起把这位洋女婿接到了小区空置的老年活动室。陈姓女子与她丈夫——这位洋女婿进行了长时间的沟通,但没有效果。
后来,街道管理办主任带领工作人员,与外籍人士进行进一步的沟通,但这位洋女婿还是想居家隔离。通过英文高级口译考试的吕某主动承担起翻译工作,他们从健康、安全、专业的角度,向该名外籍人士阐述了集中隔离的目的,并详细介绍了集中隔离点的配套服务措施(看到这里,大家可以想一想,对待不服从管控的同胞,我们是怎么做的?当我们的同胞在国外出现这种情况后,外方是怎么做的?汗颜啦!)。
沟通无果后,最后的解决方案竟然是,让丈母娘和女儿、孩子暂离家,把房子留给外籍女婿单独居住,居家隔离。
晚上,陈小姐带着母亲和女儿住到了亲属家,把家让给了外国女婿。是的,你没有看错,这还上了报纸,当正面宣传。
对于居委会的做法,他们自我评价“两全其美,既严格执行政策,又暖心关怀,让国外返沪居民动容”。然而,这篇新闻报道与领导们预想的“正面典型宣传”效果不一样:这篇报道发出后竟然“翻车”了。
自1月24日起,上海就启动了重点地区来沪人员的居家隔离工作。曾群表示,社区落实居家隔离措施,对中外人士是一视同仁的。截至目前,全市居家隔离人员中,凡出现发热等症状的,均在第一时间被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。
会上,曾群也再次强调了有关居家隔离相关问题。
一是居家隔离必须符合“一人一户或一家”的居住条件。居家隔离对象和非居家隔离对象不可以住在同一套房子里。承诺全家人一起居家隔离的,或全家人都需要居家隔离的,可以住在同一套房子里。对此,相关社区必须上门核查。条件不具备的,一律实行集中隔离。
二是需要居家隔离的重点国家入境人员,必须在各区“临时集中留验点”先通过核酸测试,也就是结果必须为“阴性”。
三是严格落实针对居家隔离的社区管理。地区公安、卫健部门要会同社区,确保居家隔离人员不离开住所。对擅自离开的,依法处理。
由于黄某的女儿覃某、女儿的前夫杨某益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隐瞒与杨某益一同前往武汉接回其母亲的事实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规定,东城公安分局给予杨某益行政拘留处罚,给予覃某治安警告处罚。鉴于黄某英长期在监狱服刑,不了解北京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,且返京后居家未外出,未造成感染他人的风险,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不追究法律责任。
消息传出,大家都认为处理比较得当,特别是此前被网友们誉为“最佳前女婿”的杨某益,因触犯疫情防控禁令而被行拘,咎由自取!
但是,反观这位上海的“洋女婿”,同样也是违反疫情防控禁令,两者的下场明显不一样,不得不令人感慨万分!
再回过头来看看前面所说这位洋女婿的待遇!怎么样?看到了吧?北京的做法才是真正的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,才是真正的“疫情防控无小事”!
我们不知道,当地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是不是也有女儿嫁给了外国男,或者是儿子娶了外国女,对外国人有天然的亲近感;
我们不知道,当地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是不是接到了上级的通知,要求对这些洋人网开一面,搞“法律面前中外有别”;
我们也不知道,是不是那些居委会的干部如陈书记之流为了政绩,或者说是为了上海这个大都市的国际形象与声誉而开创的新举措;
我们更不知道,是不是与上海几千万同胞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比较起来,这位洋女婿的命更金贵一些……
不管情形如何复杂,不管洋人背景多么特殊,在当前疫情还不能掉以轻心的情况下,特别是在外防输入的压力逐步增大的情况下,广大网友们只需要一个“疫情防控无小事”和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的公平公正而已。
这是几千万上海同胞的呼声,
也是14亿全国同胞的心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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